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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

日期:2022-12-13 11:24:00 浏览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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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产品的推广应用

2019.05: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绿色产品标识使用管理办法》的公告 2019年第20号

“市场监管总局统一发布绿色产品标识,建设和管理绿色产品标 识信息平台。”

2019.05:市场监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发布《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用合格评定制度实施安排》的公告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促进绿色消费。”

2019.11:《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监认证〔2019〕61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建立绿色建材采信应用数据库,并向社会公开。”

2020.03:《认监委关于发布绿色产品认证机构资质条件及第一批认证实施规则的公告》公告〔2020〕6号

“具备资质条件的认证机构,可按照绿色产品认证第一批目录范 围向认监委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依据相关认证实施规则开展绿色产品认证。”

2020.08:《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及生产应用的通知》市监认证〔2020〕89号

“将建筑门窗及配件等51种产品纳入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实施范围,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实施分级认证。”

2020.11:《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的意见》国市监质〔2020〕177号

“开展全方位‘质量体检’服务,为企业‘诊断把脉’。”

2021.09:《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有机产品认证宣传周”和“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市监认证函〔2021〕1451号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结合实际有序组织‘绿色产品认证与标识宣传周’活动,培育绿色消费市场。”

2022.07:市场监管总局等16部门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的通知 国市监标技发〔2022〕64号

“完善绿色产品标准。”

各地政策支持

海南(2017.12):

《关于印发海南省建立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17〕205号

“落实对绿色产品研发生产、运输配送、消费采购等环节的财税金融支持

政策,推动建立绿色产品标准推广和认证采信机制,支持绿色金融、绿色

制造、绿色消费、绿色采购等政策实施。加大对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

识体系建设工作的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落实政府绿色采购制度,扩大政府

绿色采购规模。鼓励商品交易市场扩大绿色产品交易、集团采购商扩大绿

色产品采购,推动绿色市场建设。”

安徽(2019.09):

关于印发《2020 年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皖经信财务函〔2020) 603号

“对获得国家级的绿色工厂、绿色产品(只分种类,不分型号)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100万元、50万元。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

上海(2021.09):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沪府发〔2021〕23号

“促进绿色产品消费。政府投资的基础设施、公共民生设施项目要优先采购利用绿色技术及产品,将绿色采购制度逐步扩展至国有企事业单位。积极引导企业和居民采购绿色产品,试点餐饮行业绿色账户积分激励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商场、超市、旅游商品专卖店等流通企业在显著位置开设绿色产品销售专区。”

江苏(2022.03):

《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关于深入推进绿色认证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意见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1号

“引导企业开展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认证企业参与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和“江苏精品”认证。鼓励省优秀工业新产品(新技术)、名特优农产品、装备制造业首台(套)产品参与绿色产品认证。对获得绿色认证的企业,直接纳入“江苏省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单位”。实行绿色产品领跑者计划,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绿色改造、绿色采购,支持企业生产环保、节能节水、循环低碳、再生有机等绿色产品。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绿色产品生产企业集聚区,创建一批绿色认证示范区。”